English

禁止放映

2000-10-25 来源:中华读书报 好莱坞禁片史实录 我有话说

电影在美国问世后不久,各州、市议会鉴于其巨大的影响力,便纷纷立法,对电影的内容进行检查。如果州、市议会认为某部电影的内容不宜在本州、市范围内上映,该片即遭禁映,制片人除了自认倒霉外,别无他法。由于并不存在由国会制定的统一标准的联邦电检法,一部电影在不同州市有完全不同的遭际,成为十分常见的事情。

1930年,一位名叫丹尼尔·劳德的天主教教士起草了一部影片检查法典,禁止电影宣扬犯罪、抢劫、通奸和卖淫。这部法典很快就被电影业接受下来,作为电影业自律的规范,并由美国制片人和发行人协会主席海斯具体执行,所以世称“海斯法典”。

这部法典禁止在影片中表现裸体、过度的暴力、奴役白人、贩毒吸毒、白人与非白人通婚、放纵情欲的接吻、挑逗性的姿势和渎神言行。影片在发行前不严加检查是绝对不行的。

可是,海斯法典真的那么管用么?

本书将以大量的“禁映”史实,揭开好莱坞鲜为人知的层层内幕。

当《复活》的剧本出现在布里恩案头时,他感到问题十分棘手。《复活》是根据俄国大文豪L·托尔斯泰的小说改编的,他能轻易否定这个十分忠实于原著的剧本吗?然而,对于执行局来说,放行一部以不正当性关系、非婚生育、卖淫和腐化为内容的影片又实在是太冒险了。

高德温在监制《复活》之前,于1932年就给海斯办公室找过麻烦。他当时把左拉的小说《娜娜》搬上了银幕。当娜娜在结尾中为悔罪而自杀时,海斯办公室是满意了,影片却在评论界变得声名狼籍。左拉的亲属看了此片后气得发疯,声称要把高德温告上法庭,因为他把一部名著“改得踪迹难寻”。

《娜娜》的票房一败涂地。芝加哥的联盟仍指斥它“下流无耻”,禁止教徒观看,但很少有人在意。一年后,当布里恩以违背法典为名禁止该片继续发行时,更少有人注意。布里恩把左拉轻蔑地斥之为“靠写色情文字致富的下流的法国佬”。

高德温并没有因此气馁。他转向俄罗斯文学去寻找适合乌克兰女演员斯登的题材。他对俄罗斯情有独钟,也许是因为那是他的故乡。不幸的是他偏偏选中了托尔斯泰的《复活》。在当时的道德气候里,改编《复活》的难度绝不亚于改编那位“写色情文字的法国佬”的作品,因为《复活》的故事与不正当性关系、非婚生育和卖淫等禁忌是密不可分的,托翁的《复活》已被改编过三次:D·W·格里菲斯于1909年改编了一次,第二次是由宝莲·弗德里克主演的,时间是1918年,而桃乐赛·德里奥和罗德·拉罗克则于1927年又把小说演绎了一遍。上三次都没有引起道德纠纷,而这一次却肯定不会不触怒天主教道德联盟的。高德温根本不把纯化运动放在眼里,他对记者们说,“以前拍过的都不算数,这次看我的。”

托翁的《复活》是对严酷的农奴制度的一次尖锐的针砭。他认为沙皇俄国的没落是与农奴制度有关的。他在小说中描写了漂亮的贵族青年德米特里·聂赫留道夫被民家少女卡秋莎的美貌所吸引,便去诱奸了她,但不久就抛弃了她,重返他的贵族生活世界。可怜的卡秋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。然而祸不单行,她的孩子生下后死了,她迫于生活不得不去卖淫。在卡秋莎生活陷于绝境之时,聂赫留道夫和一个美丽的少女订了婚。

当风流的德米特里应召去法庭加入陪审团,审理一件妓女杀害嫖客的案子时,他吃惊地发现被告是卡秋莎。审讯的结果证明卡秋莎是无辜的,而她的堕落完全是德米特里一手造成的。法庭判处卡秋莎流放西伯利亚。德米特里出于忏悔,决定把他的财产分发给他的农奴,放弃了他的未婚妻,毅然跟随卡秋莎去了西伯利亚。

执行局对剧本的初步意见是建议删除与非婚生育有关的全部内容。布里恩否定了这个意见,他队为这等于是“否定了古往今来最杰出的戏剧性作品之一”。他主张在影片里对这种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:“如果把罪作为罪来描写……如果指明错误是错误,”他就可以容许它进入影片。他认为高德温的剧本已经在谴责上做得很够,便同意了投拍。尽管片中有一个明确的性主题,但布里恩认为它的重点是在“忏悔和赎罪”上。他对海斯说,我们觉得这部影片能作为在影片里正确处理不当性关系的样板。”

评论界的反应也很不错。赞扬影片能忠实于原作的文章连篇累牍。《纽约时报》认为与过去三次改编相比,这一次是最忠实的,而在英语方面已大有进步的斯登的表演则“令人振奋”。向来对不道德影片十分敏感的《哈里孙报告》称影片“十分杰出”。

然而,布里恩和评论家们眼中的“忏悔与赎罪”,在芝加哥联盟眼里却是“鲜廉寡耻”。联盟否定了《复活》,州电检机构也禁映了此片。高德温对布里恩抱怨说,他实在无法跟这类检查官打交道,他们总是从豆腐里挑骨头。布里恩也很生气,因为他的样板被抹黑了。

(摘自《禁止放映》第265—269页

个案之二:《复活》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